清流县煤炭行业构筑“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四项工作
09.10.2014 11:22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围绕矿长这一安全管理核心加强管理团队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和责任体系,严格安全目标考核,落实安全工资权重管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按各自不同的职责分工,做到尽心履职,协调配合,严格监管,优质服务,形成抓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双七条”贯彻落实。重视推进《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贯活动。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全县煤矿企业在主井口,职工宿舍、办公大楼前、煤矿总经理办公室、煤矿矿长办公室、会议室分别悬挂《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牌板,制作《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卡片。二是全县煤矿矿长签订《安全承诺书》,实行安全承诺;全县煤矿的实际控制人,分管安全副矿长、安监科长进行《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专题培训和考试。三是《七条规定》纳入复工安全培训,培训井下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置、井下应急自救互救等安全应知应会的实际操作知识;督促全县所有煤矿认真组织全员参与并不少于2天时间的培训。对申请复工验收的煤矿企业严格按要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七条规定》宣贯情况作为煤矿企业复工复产的必备条件。四是督促、指导煤矿企业组织开展安全形势分析讨论会。五是各煤矿企业从一线老员工及其家属中聘请安全督导员,成立不少于10人的安全督导队。
四、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大力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和亲情感化力,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全国煤矿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主要通过现实讲座、组织观看录像资料片等方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先后组织观看了《七条规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和龙岩市永兴林场煤矿“10.1”透水涉险事故救援工作总结纪录片,及桃子沟煤矿“5.11”事故警示教育片等,达到“一矿出事故、矿矿受教育”效果。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公共邮箱和短信平台,各煤矿企业安装电话传真,加强信息联通,第一时间把事故案例警示传达到矿、到人,不断提高事故预防能力。(清流县煤行办)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9.10.2014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