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来蟒蛇泡酒 走街串巷表演杂技卖酒被刑拘

15.07.2015  12:01

  从药酒桶里捞出来的死蟒蛇等。

  福州新闻网7月1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陈振文 文/摄)日前,43岁安徽男子刘某龙开着厢式货车运着杂技表演队到福清走街串巷进行表演,表演间隙还向观看的市民售卖用蛇泡制的药酒,市民发现酒桶内有几条很大的死蛇并报了警。福清警方迅速赶赴现场查处,发现杂技表演者刘某龙用8条死蟒蛇和其他大量死的野生动物泡药酒出售,刘某龙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警方刑事拘留。

  9日晚上,接群众举报后,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立即组织民警会同福清市林业执法大队人员驱车赶赴玉屏街道石井村玫瑰园小区附近。到现场后,民警发现几个外地人开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在路边表演杂技并出售用蛇泡的药酒。

  民警立即制止其售卖泡蛇药酒,并将现场表演售卖人员及装有死蛇泡的药酒水桶带回分局进行调查。经初步清点,民警发现药酒桶内装有大量死的野生动物,其中最大的一条蛇有10公斤左右,以上野生动物全部被杀死并掏空内脏后用来泡酒。

  经审问,刘某龙从外地购买蛇类等野生动物并用桶泡制蛇酒,用于在杂技表演时以每小瓶10元人民币出售给观看的市民。

  经司法鉴定,被警方扣押的酒桶内的野生动物有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物蟒蛇8条,以及省级重点和“三有”野生动物:黄喉水龟2只、鳄鱼1只、短吻鳄1条、眼镜蛇99条、眼镜王蛇2条、黑眉锦蛇2条、银环蛇5条、王锦蛇30条。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龙供述其于近期从外地购买蟒蛇等野生动物进行加工泡酒,以表演杂技形式吸引顾客出售从中牟利的违法事实。刘某龙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相关规定,他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福清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全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