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赤溪镇:将调解室搬到田间地头
20.05.2014 17:3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班竹村村民邱某因怀疑邱梓明砍伐其林木,与其发生争吵。邱某殴打邱梓明,致其面部严重受伤。
赤溪镇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召集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的工作人员组成调解人员来到班竹村,并协同该村了解两位村民情况的村委干部、义务调解员等参与调解。最终,矛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邱某支付邱梓明的医疗费和误工费。
赤溪镇是蕉城区较为偏远的山区乡镇之一,辖区内多个建制村、自然村,分布零散,交通不便,一旦发生纠纷,村里解决不了,群众便要往镇里来回奔波,费时费力。而有些村民之间有了纠纷,也不愿到镇里寻求帮助,致使矛盾积怨不断加深,甚至演变为恶性案件。
“等到村里的矛盾闹到镇上来,矛盾已激化,再化解就要花费更多精力,不如想办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镇派出所所长刘冰元说。
2013年下半年,结合公安部门的公安机关接处警与人民调解对接的“公调对接”工作机制,赤溪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三方联合成立“3+X”流动调解室,“3”即由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三家单位的人员组成调解人员;“X”即矛盾纠纷发生地的村委干部、义务调解员、“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治安巡防队等共同参与调解。
与传统庭式调解模式相比,“3+X”调解模式遇事就调、随时可调、随叫随调,变“坐堂问诊”为“巡医治病”。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化被动为主动,破封闭为开放,变固定为流动。每当发现一个需调解的矛盾,流动调解室的人员便会将调解室搬到村庄农户、田间地头等地方,就近就地调解。至今,该模式已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2起,避免3起家族械斗事件,实现矛盾纠纷不出村。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0.05.2014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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