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把脉开方”让一家人重归于好
“以后我们还是一家人!”“我也会继续孝顺奶奶的。”2020年5月,在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随着一纸调解 协议书的签订,小陈拉住奶奶和妈妈的手雀跃地说。一家三口相互依偎的温馨一幕,也让在场的法官展露了笑容 。
祖孙三代因何来到法院?这事要从几年前说起。
2018年12月8日,小陈的父亲陈某因突发疾病身亡,留下银行存款人民币816055.1元、美元86503.19元,宁德某工 艺品公司40%股权,以及陈某婚后与妹妹吴某芳、弟弟吴某峰于上海共同购买的一处房产。当悲伤随着时间流逝逐 渐淡去,婆媳矛盾却酝酿成灾。陈某去世后,因未留有遗嘱,其妻子钟女士与母亲吴婆婆为分割遗产发生多次争 执,闹得不可开交。2019年10月,矛盾激化后,钟女士以其本人及女儿小陈法定代理人的名义将婆婆告到了法院 。而吴婆婆也一纸诉状起诉儿媳、孙女,要求依法分割儿子的遗产。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因为遗产分割问题对簿 公堂。
“如果只是简单地一判了之,无论结果如何,都会让双方的关系愈发紧张。”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作 出了判断。可如何审理这起纠纷,做到真正案结事了,让一家人重归于好?考虑到家事案件的特殊性,法官并未 就案办案,而是化身“和事佬”多次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工作,力求挽回他们之间的亲情。但由于双方当事人互不 相让,各自站在己方立场考虑问题,几次调解都以失败告终。可承办法官坚信:一家人没有打不开的心结。
在与钟女士、吴婆婆的多次沟通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并梳理双方意见,理出双方的争议焦点。“从表面上看, 她们是因遗产分割意见不同而产生的矛盾,但在交流中,我发现婆媳俩的心结更多是围绕陈某后事的处理及小陈 的抚养权问题。”承办法官介绍,如果不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调解,将不利于案件的处理和矛盾的消除。
“病根”找出了,对症的“方剂”也就此开出。“吴婆婆年事已高,早已没有劳动能力,一直由你们夫妇在照料 生活。她起诉的目的也未必是要争多大的赔偿,如果你们不能以和气协商的方式解决此事,最终受损的还是这个 家。”在第三次召集双方展开调解时,承办法官从心理疏通、亲情开导、法律教育等多角度着手,做通钟女士的 思想工作,并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同时,引导双方回忆过往温馨的家庭生活,对双方进行多番劝解。眼见婆媳双 方渐趋冷静,承办法官细心捕捉最佳时机,进一步劝导双方以亲情为重,互相体谅,以协商解决矛盾。
通过承办法官情理并用,2020年5月29日,双方当事人明白了婆媳之间“以和为贵”的道理,并就陈某遗产的数额 及分配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吴某芳、吴某峰向小陈支付上述上海一处房产的房屋分割款310万元;陈某名下的宁德 某工艺品公司40%股权及存款人民币278000元、美元86503.19元由吴婆婆继承; 陈某账户存款人民币538055.1元 及社会保险一次性待遇人民币43564.77元由小陈继承、享有。
至此,这起因遗产继承引起的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于是出现了文初温馨的一幕。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