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纪实
“2015年12月,城厢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聘用人员郑加福用单位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受到开除处理。城厢区第二纪工委给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城厢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人林建如通报批评处理。”这是前不久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的一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我市坚持把推进“两个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通过以上率下、传导压力、严肃问责等措施,不断深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的行动自觉,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
■以上率下 做好表率示范
“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把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负责地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上,市委书记周联清对全市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进一步厘清责任,我市按照省委提出的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市委主体责任和市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从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责任等方面对责任进行明确。
市委扛旗引路、主动担当,为纪委刚性落实“监督责任”提供了坚强保障。市纪委着力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氛围。据统计,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2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12人。
在市委、市纪委的示范带动下,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既抓业务工作,又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进一步形成。仙游县开发运用落实“两个责任”动态管理系统,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任务、落实措施、时间节点等进行系统固化、预警督办、全程留痕、刚性约束;城厢区开发建设党风政风“e卡通”平台,对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层层传导 破解递减难题
为破解责任虚化、空转问题,我市采取“清单式”管理、“表格式”分解,厘清主体、监督责任和责任领导,将年度责任清单具体化、细化,形成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2015年初,市委常委带队分赴7个县区(管委会)和相关市直单位,集体约谈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下达372项清单任务,要求逐项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 (下转A3版)
“责任清单”形成后,市委持续发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通过签字背书、约谈、质询及各县区党委(工委)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评议等方式,压实“两个责任”。
行之有效的举措,促进了责任和压力的层层传导,在全市上下形成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强大气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
倒逼落实 问责成为常态
秀屿区东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忠因对履行监督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城厢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政委、纪委书记等3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问责……
“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从严追究责任,实行‘一案双查’,以刚性约束把压力传导下去,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市纪委相关领导表示。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就要强力追责。来自市纪委的一组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共追究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79人,其中处级10人;追究纪委监督责任4人,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一连串的倒查追究,为全市领导干部敲响了责任的警钟。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问责的板子高高举起,更要重重落下。一位市直部门负责人感叹:“这些身边人的案例对我们是一种警醒,如果不能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随时会‘挨板子’、‘掉帽子’啊!”
扛起有勇气,前行更担当。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新使命,市委扛鼎在肩,市纪委护廉同随,以行动镌刻责任与担当,为建设宜业宜商宜居的莆田保驾护航。 莆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