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工商局:申报省著名商标的流程简化

28.04.2016  17:04

  莆田网讯 笔者昨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2016年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工作现已开始。凡是我市范围内依法登记的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注册商标在2015年底前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实际使用时长满3年,均可申请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

  今年起,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申报不再要求提供营业收入、纳税证明等纸质材料,企业不用前往统计、税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只需登录“福建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下载打印企业近3年年报信息材料即可,为企业大大节省办事时间及成本。

  工商部门提醒,有意申报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务必重视年报信息,于今年6月30日前登录“福建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其使用该商品或服务连续3年的产量、销售额、销售收入、利润和税收等有关情况,避免延误福建省著名商标申报。

  (曾茂盛 陈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