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农村房屋产权可抵押贷款 试点农民受益了
编者按
莆田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过程中,注重保障和实现城乡同等待遇,并在不少领域取得突破。这些改革实践,对我省其他地区来说,也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上个月,在莆田市荔城区农商银行2号柜台前,52岁的詹国华满脸笑容,他和当天一起前往银行的许多老乡一样,手里都拿到了两个“本本”。一本是农村房屋产权证,一本是通过抵押获得的银行存折。
这个干了一辈子农活的农民,满脸笑容地告诉东南快报记者,“以前想要用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简直就是一件‘青蛙想吃天鹅肉’的事。今天可好,像我这样,住着农村属于集体用地的房子,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拿着产权证去贷款做生意。”
农村产权“活”了
詹国华口中所提到的“房屋财产确权登记”政策是莆田市政府为盘活莆田农村经济而推出的新举措。这也是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两年以来的成就缩影。
2012年7月27日,福建省委、省政府批复《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决定在莆田市先行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这一套政策在该市高度关注下开始展开进行,这两年来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学习借鉴国
内外城乡一体化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莆田逐步形成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工作思路,即:以“田园风光、都市生活”为主线,以打造“生态福建的宜居港城,妈祖故里的幸福家园”为总体目标,以“与生态环境相结合、与社会和谐相结合、与文化传承相结合”为发展导向。推动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及规划的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努力把莆田建设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示范区。
试点农民受益了
该村支书詹国强介绍,涧口村地处偏僻,土地又少,一家人分不到一亩地。大部分村民外出讨生活,主要从事食品加工业,因缺乏资金,一般都是小打小闹。以后,农房可以抵押贷款,想扩大经营规模就容易了。
目前,首批34户村民,像詹国华一样拿到了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证合一”的“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证”。“现在村民有了充足的资金了,全村的食品加工业焕发新的活力,甚至有些农户将产品延伸到福州、厦门等城市,有的还远销上海。”
同时,东南快报记者获悉,为了配套房屋财产获得确权登记政策的实施与开展,莆田市农商银行出台了:持有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证的农民,申请办理产权抵押贷款的程序与申请时间与城市划拨地或出让地产权申请程序与时间完全一致。这使农户成为该政策的真正受益者。“如,首批10户办证业主与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成贷款协议,贷款额度30-60万元不等,农信社对两个社区分别授信3000万元作为房屋抵押贷款,实现了农民资产向资本的转换。”该农商银行办公室主任称。
莆田市两年多以来的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实施,盘活了农村经济一盘棋,也为新型城镇一体化建设提供一个先行先试的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