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九所学校招定向生2190名 分配到各农村初中校

27.05.2014  12:38

  近日,市教育局公布了2014年我市普通高中省一级达标校定向生指标分配方案,全市九所省一级达标校计划招收定向生2190名,比去年增加了326个名额。其中,莆田一中分配251名,莆田二中分配315名,仙游一中分配245名,莆田四中分配237名,莆田五中分配252名,莆田六中分配221名,莆田侨中分配189名,莆田十中分配243名,莆田八中分配237名。

  据了解,为进一步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倾向,改善薄弱初中校的生源质量,缓解城市初中学校大班额的压力,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今年我市仍规定省一级达标高中招收定向生,定向生名额全部分配到各农村初中校。 根据规定,2014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本校统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35%。市教育局按各县区中考报考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县区。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报考校并三年均在本校就读的初中应届生。

  根据规定,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要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一是学校按照省颁课程计划要求,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二是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获得合格;三是学校班生额不得超过50人;四是学校的辍学率在省定范围内;五是学校七年级实行免试入学;六是近三年学校未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责任事故。对无法达到以上六条资格中任意一条的,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标。

  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成绩要求,考生的语、数、英三科总分(投档分)在当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下30分之内(含3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必须符合BBB及以上等级要求,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二是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可选报两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是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学校,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莆田晚报 吴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