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法院打好“两清积”开局第一战

23.03.2016  11:47
  近日,芗城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历时十三年,涉案17人,标的200多万的执行案件。

  1993年4月,被执行人漳州市建设开发公司、漳州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建设甘棠宫地段楼房,次年元月交付申请人张飞泉等17人使用。因房屋存在的梯段净高不足问题,申请执行人开始了历时十三年的诉讼,多处反映,情绪激动。该院2016年1月18日立案执行,经办法官立即冻结被执行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做好申请执行人安抚工作的同时,对被执行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2016年3月8日申请人领取全部执行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统一。

  芗城法院落实福建法院“两清积”活动要求,成立执行案件和涉诉信访“两清积”活动领导小组。并在党委领导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强与联动单位的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执行措施,打好清积“组合拳”,用足执行措施,力求最佳执行效果。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