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30号)等有关规定,经第三方审计并商省财政厅同意,福建省轮船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获2013年促进航运业发展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现公示如下:
2013年促进航运业发展省级专项补助资金
序号 | 项目单位 | 金额(元) |
一 | 运力规模奖励 | 2000000.00 |
1 | 福建省南安市延平海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 | 南安市轮船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二 | 金融贴息 | 3912907.00 |
1 | 福建省轮船有限公司 | 1155458.00 |
2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1558407.00 |
3 | 福建源远船务有限公司 | 829962.00 |
4 | 福州海通船务有限公司 | 206793.00 |
5 | 厦门华晟轮船有限公司 | 162287.00 |
三 | 海铁联运承担外省大宗货物装卸奖励 | 810461.00 |
1 |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 694430.00 |
2 |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渡分公司 | 39057.00 |
3 | 泉州沙格港务有限公司 | 76974.00 |
四 | 海铁联运外省集装箱奖励 | 628200.00 |
1 | 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 628200.00 |
五 | 水水中转承担外省大宗货物装卸奖励 | 2266542.00 |
1 |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 173590.00 |
2 |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渡分公司 | 300.00 |
3 | 福建泉州肖厝港有限责任公司 | 13340.00 |
4 | 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 | 1131400.00 |
5 | 福州松下码头有限公司 | 51474.00 |
6 | 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853733.00 |
7 | 莆田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29467.00 |
8 | 泉州沙格港务有限公司 | 13238.00 |
合计 | 9618110.00 |
公示期从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16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补助资金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
受理部门:驻厅监察室、厅财务处、厅运输处
地址:福建省东水路18号 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莺、蔡健、张秀清
联系电话:0591-87077140、87077132、87077872
传 真:0891-87077140、87000134、8707733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