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是自首?长泰县检察院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26.12.2014  17:40

 

    福建检察网12月26日讯(黄从余 陈富盛)近日,长泰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面对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系自首的异议,长泰县检察院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及时消除了疑点,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认为,被告陆某等人到案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但检方没有认定其有自首情节。为了查清真相,长泰县检察院向法院当庭申请本案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根据审判长要求,在庭审现场,出席法庭的侦查人员就其所出具的罪犯抓获情况证明接受了控、辩、审三方的法庭调查,并就其为该案所出具的证明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说明,有力证明了该犯抓获情况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经过质证,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承认了该犯是被抓获的事实,法院最终采纳了该院的起诉意见,认定陆某并无自首情节,没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况,依法对陆某作出判决,达到了很好的庭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