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贸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及

23.10.2015  13:33
   日前,我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印发了《福建自贸试验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经费支持实施办法(试行)》(闽人社文〔2015〕309号)和《企业首席科技官岗位配额制实施办法(试行)》(闽人社文〔2015〕310号)。

  根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每个团队前2年内可支持5名成员、第3年可增加到15名;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或省内互联网经济企业设立首席科技官岗位,符合条件的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按其平均年薪一半、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岗位津贴。

  符合条件的对象即日起可通过各设区市(区)、自贸片区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相关文件及表格可登录福建引进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fjrc)查询下载。(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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