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 偷了东西竟还冒充“公安科长”
16.05.2016 22:47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本报讯 年纪轻轻就已成“前科”人员,再次作案不但心不慌,偷得他人财物后,竟还冒充“公安科长”,叫他人帮忙租车逃离。5月11日,这名大胆的窃贼被政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5月10日晚,政和县城关瓷砖店的杨女士报警称,18时左右,她上楼了一趟,下楼时就发现她放在店铺桌上的手提包不见了,包内有近3500余元现金和金首饰。
政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协助下,调取相关视频查看,发现犯罪嫌疑人上了一辆轿车。当民警找到车主吴某后得知,吴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上他车的是名年轻人,自称在公安局工作,还是一名“科长”,因为驾驶证还在实习期,租不了车,叫其帮忙向租车行租辆轿车,现已自行驾车离去。
民警在了解其开车方向后,立即联系沿路派出所民警进行堵截。吴某得知租车人涉嫌犯罪后,立即通知租车行老板,立即用手机遥控切断被租走这辆车的油路。犯罪嫌疑人将租到的车子开到外屯路段时,车子突然熄火,连忙向过路的车辆驾驶人求助。
这时接到堵截通知的外屯派出所民警正好赶到,见到熄火的正是要堵截的车辆,立即将车上人员控制,移交刑警大队民警。
经预审,犯罪嫌疑人陈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调查,陈某系政和杨源乡人,1997年出生,2013年1月曾因抢夺、盗窃罪被上海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在上海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2015年9月,陈某因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条件,被特设提前释放,谁知其不知悔改,回家后再次盗窃被抓获。
(余长青 汤永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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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6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