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增强文化自觉 守护文化遗产

09.03.2018  10:53

  “为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提供丰富精神食粮,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说起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一描述,全国人大代表、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街道西安村党委书记章联生说,几天前,龙岩正式实施《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标志着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管理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将推动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守护好红色文化。

  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到,去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鼓浪屿申遗成功作出重要指示以来,我省各地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的举措频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古泉州(刺桐)史迹”被确定为我国2018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三明市推动万寿岩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并出台保护条例,尤溪联合梯田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是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精神文明高品位的重要手段。”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梨园戏传承中心(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团长曾静萍认为,保护传承文化遗产,要自觉地落在行动上。以前保护传承不易在于经费不足,现在只要想做事,项目肯定是有的,资金都可以申请,这就是一种文化自信的体现。

  鼓浪屿申遗成功后,习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借鉴国际理念、健全长效机制”来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副市长国桂荣深有感触。她说,从鼓浪屿申遗的过程看,一定要有国际视野,站在保护世界文化瑰宝、实现精神文明高品位的高度来对待。下一步,厦门将主动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借鉴其他世界遗产地在高科技运用、数字化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把鼓浪屿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惠及广大群众。同时,厦门将成立专门的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更好地统筹对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保护的目的是什么?章联生认为,保护是为了主动传承红色基因。他建议,在龙岩率先出台由设区市制定的保护红色文化遗存的地方性法规后,各地应加快出台类似法规,加大宣传教育、贯彻落实,让历史文脉和红色遗产延续、传承下去。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要实现民心相通,首要在于文化先行。”我省代表委员们认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开来,也是保护传承的重要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岐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曾云英长期关注妈祖文化的保护传承问题。“让妈祖文化在世界上更广泛传播,是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更有效的方式。”她建议,设立国家级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区,深入挖掘妈祖文化价值内涵,构建文化传承发展体系,从政策资金支持、基础设施联通等方面提高妈祖文化交流活动的保障水平,让妈祖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

  全国政协委员、省青年美术家协会副会长董希源建议,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传承与利用的关系,创作出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积极“走出去”,让更多民众接受中国文化、认同文化遗产,提升中华文明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我省代表、委员们表示,习总书记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嘱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明确保护传承要求,为今后我省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提高认识,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进一步打响福建文化品牌,努力实现精神文明高品位。(记者 严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