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法院等四家单位联合建立生物多样性司法协同保护基地
近日,上杭县人民法院、县自然资源局、县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福建省梅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在上杭县国家森林公园红豆杉生态园建立“生物多样性司法协同保护基地”,四家单位领导共同为基地揭牌。
红豆杉生态园坐落在被誉为“北回归线荒漠带上的翡翠”的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多亩原始森林里耸立着近千株树龄在6年到千余年之间的南方红豆杉,其中上百年的有300多株、上千年的有近30株,有“百亩千株甲东南”之美誉。红豆杉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享有植物王国里的“天然活化石”之誉。除了南方红豆杉外,林中还零星分布着福建柏、浙江楠、猴欢喜等重要的保护性植物与古树,被誉为“天然杉木林王国”。
该生物多样性司法协同保护基地以梅花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南方红豆杉古树群及周边生态群落为保护重点,建立“司政企”协同保护生物多样性工作机制,协同保护多样性生物物种、基因、栖息地,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修复、教育、利用“五位一体”保护模式,筑牢上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屏障。
为进一步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司法+”政企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当天,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局、福建省梅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共同协商签订了《上杭县国家森林公园红豆杉生态园生物多样性司法协同保护基地共建协议书》,联合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巡查机制、融合宣传机制、生态修复机制等工作机制,打造齐抓共管、优势互补、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新格局,推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旅游发展“双赢”模式。
签订协议后,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局、梅花山旅游公司召开联席座谈会,就梅花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南方红豆杉古树群及周边生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难点、热点及今后司政企协同保护工作开展方向、举措进行了充分交流,并深入红豆杉生态园开展联合巡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