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调解 让家事纠纷化解在“家”里
“你好,是法院吗?我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近日,武平县人民法院接到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据了解,李某与妻子刘某于2013年5月登记结婚,由于琐事经常发生争吵,2020年7月20日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刘某抚养,房子归孩子所有,抚养孩子的刘某有权居住。按理说,男女双方离婚后,婚姻关系即解除,双方互道一声珍重,开始各自的新生活,但李某因不慎摔伤无人照料,便回到该房居住。因对离婚协议不满,李某先后两次对刘某施行“家暴”,派出所民警多次出警处理,刘某要求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武平法院家事审判团队了解情况后,快速反应、主动介入,联合县妇联、派出所、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以及村委会干部等共同前往刘某家中,并找到其前夫李某,希望俩人能面对面地解决问题。
在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一味数落对方的不是,情绪非常激动。法官释法说理,对李某殴打刘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妇联和村干部分别从相处之道、家庭伦理关系、子女的教育入手,对刘某和李某进行面对面调解。
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法官了解到造成争议的主要原因是李某对协议离婚时签订的房屋居住权与孩子抚养问题有反悔之意,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但刘某认为李某抚养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不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经过多轮评理调解,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性格习惯、孩子个人意愿等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对离婚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变更,并签订了相应的补充协议。
最终,李某深刻检讨了曾经发生的暴力行为,保证今后双方分开居住,并不再对刘某实施任何形式的暴力,刘某也表示无需申请人身保护令。至此,事情得以妥善解决。
法院与妇联、公安、政府部门共同参与婚姻家庭的矛盾化解,既是司法工作,又是社会工作,构建家庭文明需要社会各部门切实运用联动协调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