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初、中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培训报名的通知

18.09.2014  19:57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新闻出版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4月开展初级、中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并于今年举办相应的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从事或即将从事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的有关人员。

(2)各级各类新闻出版培训实体的毕(结)业生;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新闻出版专业自愿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毕(结)业生。

(3)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中学徒期满的学徒工。

(4)因改变工种,离开岗位两年以上重新回到原岗位工作的人员。

(5)其他必须经过鉴定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发行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以上申报条件的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3月30日。

三、培训报到、鉴定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14年11月17 日下午2:00至5:30

报到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26号  福建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楼(人力资源部)

2.培训时间:2014年11月18—20日 培训地点:福建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

3.鉴定时间:2015年4月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1.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员工报名。

2.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申请表,经单位(或协会)审核并盖公章后,向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018号站申报。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6号  邮编:350001

福建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绍云            电话:0591—87531994

江  南            电话:0591—83286250

3.报名人员随报名表附上二寸相片4张。

4.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但是否参加培训和补考,要填报附件2表。

五、有关费用

1.教材费:初级95元/套,中级102元/套。

2.初级培训费320元/人次、中级培训费420元/人次;培训费在参训时缴纳。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1、 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2、 2015年度初、中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培训和订购教材意向表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

人事处                                                        技能鉴定018号站     

                                福建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         

                              二O一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