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涉嫌诈骗揪出职务犯罪案
福州一名小学老师以能帮适龄儿童进入鼓楼一所小学就读为名,骗款百余万元,在挥霍一空后竟还绑架学生刘某,向家长索要200万元,数日后他落网了。福州鼓楼检察院在审查该案的同时,还挖出了学校职务犯罪窝案。近日,检方公布部分案件相关案情。
老师涉嫌诈骗 还绑架学生
陈某原是鼓楼一所小学的体育老师,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他自称能够帮助适龄儿童进入鼓楼某小学就读,收取了一些家长委托其办理入学的费用,共计104万余元,后他将钱款用于购买彩票等挥霍一空。
2013年8月15日,他因无力归还钱款,与兰某商议,准备绑架家境富足的学生刘某,向学生家长索要赎金200万元。当晚,刘某被陈某骗上小车,带至一家宾馆并交给兰某看管。刘某的家人收到勒索短信后选择报警。次日凌晨5时,民警在宾馆内抓获兰某,解救出刘某,随后陈某也落网。
去年5月15日,该案审查终结,以陈某涉嫌诈骗罪、绑架罪,兰某涉嫌绑架罪向鼓楼区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
从诈骗案中 揪出职务犯罪案
与此同时,鼓楼检察院公诉干警在审查该案时,利用陈某极力想要撇清自己的心理,深挖细查发现鼓楼区某小学校长林某某涉嫌受贿罪,鼓楼区某局副局长方某某涉嫌受贿罪,江某某涉嫌介绍贿赂罪,王某某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的职务犯罪线索。
检方介绍,2010年至2013年间,林某某利用担任鼓楼某小学校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违规办理多名片外学生入读该小学,收受他人贿送的10万元。同年12月,鼓楼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10年。
2011年至2013年,方某某利用担任鼓楼区某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办理多名片外生入读某小学,收受12万元。江某某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6万元。去年12月,鼓楼法院认定方某某涉嫌受贿罪获刑10年;江某某犯介绍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2010年至2013年,王某某利用其与鼓楼某小学校长林某某的密切关系,通过林某某违规办理多名片外生就读鼓楼某小学,从中收受好处费21万元。其间,王某某为感谢林某某的帮助,分4次贿送给林某某4万元。去年12月,鼓楼法院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