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法院:老师怒诉赖账学生 法官巧解化纠纷

19.12.2014  02:14
  学生借钱屡催不还,初中老师一怒之下起诉到法院。12月12日,云霄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成功化解了这起老师怒诉赖账学生案,经过经办法官的说理释法,被告蔡某终于想方设法把钱还清,原告钟某也撤回起诉,师生情谊得以恢复。

  80后的蔡某系原告钟某的学生,两人平常关系不错,时有往来。2009年,被告蔡某做生意需要资金,提出向原告钟某借款人民币50000元的请求,并保证会及时归还。原告钟某想着是自己的学生,信得过,便答应借款。两年后,原告资金紧缺,便向被告催讨50000元的借款。不料,被告却以资金已被亲戚挪用为由拒不偿还借款。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仍是不还。原告一怒之下便到了城郊法庭起诉被告,要求被告及时偿还借款。

  经办法官一接到该案件,立即联系被告蔡某。经办法官对被告向老师借钱不还的行径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告诉被告他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更是伤害了两人多年的师生情谊,不能因为钱被被人挪用自己就可以拖欠不还。被告听了以后羞愧不已,他告诉经办法官不是他不想还钱,而是做生意失败钱又被亲戚挪用了,没钱可还。但他向经办法官保证,再宽限几天,他会想办法先把老师的这笔欠款偿还了。5天后,被告主动还款并向原告道歉,原告予以谅解,两人师生情谊得以恢复,案件以撤诉结案。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