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字变化看福建老区发展——全省革命老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状况
【编者按】
1934年10月,中央主力红军先后从福建的长汀、宁化和江西的瑞金、于都出发,踏上了气壮山河的万里征程。从长汀松毛岭脚下的“长征第一村”中复村,到有“红色小上海”之称的汀州古城;从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驻留过的宁化曹坊,到毛泽东、朱德率领的红四军安营的凤山村“红军街”,处处留下了长征将士的身影。
饮水思源,不忘初心。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关心和支持我省老区建设发展和老区人民的生活,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老区工作,出台多项扶持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举措。昔日的长征出发地,如今踏上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尤其是“十二五”期间,“红土地”阔步迈上发展路,谱写了新的篇章。让我们通过一组组翔实的数据,感受老区过去五年来的发展巨变。
根据中央党史研究室确认,我省现有革命老区县70个(其中原中央苏区县37个),覆盖全省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占全省84个县(市、区,不含金门县)的83.3%;其中,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所辖的县(市、区)均为革命老区县。革命老区县土地面积约11.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地面积的96%,常住人口3070.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80.0%。 “十二五”规划建设期间,全省共有老区村(居)8435个,占全省建制村(居)的50.5%。
“十二五”期间,我省老区建设取得重大成就,老区建设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日益优化,城乡发展日趋协调,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一、体制机制优势凸显,政策法规日益完善
“十二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区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有效推动了我省老区建设发展。
其中,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明确福建省有关县(市、区)执行西部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问题的复函》,中央党史办《关于原中央苏区范围认定的有关情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从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保障和推动老区建设发展。
二、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综合水平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省老区经济得到较大发展。各项经济指标显著增长,经济结构优化的同时三大产业协调发展,经济质量逐步改善,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有明显提升。
地区生产总值实现稳步增长。2015年,全省革命老区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931.522亿元,相比2010年(10238.61亿元)增长84.9%;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74.6%,比2010年(占69.47%)上升5.13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59.95亿元,与2010年(1304.48亿元)相比增长57.9%,占全省一产增加值的比重为97.3%,比2010年提升1.6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10334.67亿元,与2010年(5508.76亿元)相比增长87.6%;占全省比重79.1%,与2010年相比上升5.8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6536.91亿元,与2010年(3441.36亿元)相比增长90%;占全省比重60.5%,与2010年相比上升1.7个百分点。其中,37个原中央苏区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50.54亿元,与2010年(3765.43亿元)相比增长87.2%;占全省27.1%,相比2010年相比上升1.6个百分点,具体如图1所示。在人均GDP上,2015年我省老区人均GDP为61203元,相比2010年(34176元)增长79.1%。全省老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17333元增加至2015年的27605元,“十二五”期间增长5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7504元增加至2015年的13387元,“十二五”期间增长78.4%,如表2所示。
图1 2010、2015年福建老区地区生产总值及三大产业增加值(单位:亿元)
图2 2010、2015年福建老区全省、城镇、乡村人均GDP(单位:元)
公共财政总收入增长一倍以上。2015年,全省老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为1042.57亿元,与2010年(492.97亿元)相比增长111.5%;占全省公共财政收入41%。其中,37个原中央苏区县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为305.96亿元,相比2010年(189.66亿元)增长61.3%;占全省公共财政收入12.03%;2015年,全省老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2096.68亿元,与2010年(879.03亿元)相比增长138.05%;占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52.4%。
图3 2010、2015年福建老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支出(单位:亿元)
三、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城乡发展逐步协调
三大产业机构产值比例逐步优化,现代化水平逐步提升。2015年,全省革命老区县三次产业结构为15.7∶50.3∶34,与2010年三大产业结构9.5∶51.3∶39.2相比,第一产业“十二五”期间提高6.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十二五”期间下降1.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十二五”下降5.2个百分点。产业结构已逐步发生变化,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降低,第一产业比重逐步升高,这说明我省在强化老区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工作中成效较好,优化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质量的同时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2015年全省革命老区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为32011.5亿元,相比2010年(15570.35亿元)增长105.6%;占全省80.9%,比2010年提高9.81个百分点。其中,37个原中央苏区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为10154.19亿元,相比2010年(4750.99亿元)增长113.07%;占全省比重为25.7%,比2010年提高4.0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规模以上工业在2015年实现利税总额32827774万元,比2010年(19584318万元)增长67.6%;占全省比重82.6%,比2010年提升5.65个百分点。
农业生产势头良好。2015年,全省老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604.23亿元,相比2010年增长62.5%;占全省96.9%,比2010年提升0.77个百分点。其中,农业产值1589.32亿元,比2010年增长59.3%;占全省比重98.02%,比2010年提升2.18个百分点。林业产值313.78亿元,比2010年增长66.4%;占全省比重99.8%,比2010年提升0.23个百分点。畜牧业产值558.63亿元,比2010年增长46.9%,占全省比重97.8%;渔业产值1017.93亿元,比2010年增长64.8%;占全省比重为94.1%,比2010年提升2.5个百分点;2015年。与此同时,“十二五”期间,我省老区农产品产量实现良好增长发展。2015年,老区粮食产量为6568167吨,比2010年增长0.3%,占全省比重99.4%,比2010年提高0.4个百分点;肉类产量为2157928吨,比2010年增长19.8%,占全省比重99.6%;油料产量301411吨,比2010年增长15.1%,占全省比重98.3%,与2010年持平;茶叶总产量为400718吨,比2010年增长47.9%;占全省比重99.6%,比2010年提升0.2个百分点;园林水果产量为7397595吨,比2010年增长31.7%,占全省比重99.3%;水产品产量为6790826吨,比2010年增长29.6%,占全省比重92.5%,比2010年增长3.3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表明,“十二五”期间,我省老区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工业生产实现增长的同时注重质量提升。2015年,全省老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32011.5亿元,比相比2010年增长105.6%;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0.9%,比2010年提升9.81个百分点。其中,37个原中央苏区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为10154.19亿元,比2010年增长113.7%;占全省比重25.7%,比2010年提高4.01个百分点。从行业看,2015年有4个行业实现增长10%以上,有2个行业增速在15%以上,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增速高达42.6%。从产品产量看,2015年,全省列入统计的80种产品中有49种产品产量比上年增长,增长面达61.3%,10种产品产量增速超20%,占全部监测产品数的12.5%。
四、惠民工程日趋完善,社会事业成效彰显
“十二五”期间,老区建设高度重视提升居民幸福指数,通过多种渠道提升居民就业率,降低失业人数,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而提升居民生活水平。
城乡居民收入显著增长,城镇低保人数显著下降。2015年,全省老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0.96万人,相比2010年(14.86万人)下降26.2%,全省老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69.98万人,相比2010年增长1.5%,这说明,城镇低收入人群下降的同时,低保服务在农村逐步扩大,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但是农村低保人数远远高于城镇低保人数。
基础设施投入大幅提升。2015年,全省实现公里通车里程104585公里,其中,全省老区101594公里,比2010年增长15.2%,占全省比重97.1%,比2010年提升0.2个百分点。全省老区城镇及农村交通道路明显得以改善。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2015年,全省制定实施中长期科技、人才规划纲要。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基本建成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助学体系。2015年,全省老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42091人,占全省比重83.4%;全省老区普通初中专任教师84014人,占全省比重85.8%。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快。“十二五”期间,全省财政用于医疗卫生事业支出五年累计1171.15亿元,相比“十一五”期间增长217.65%。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覆盖全省居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步伐加快,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2015年,全省老区县(市、区)卫生机构床位数128336张,相比2010年增长64.4%,其中,中央苏区卫生机构床位数为64528个,比2010年增长69.7%,占全省比重37.3%,比2010年提升3.5个百分点;全省老区卫生技术人员数142290人,相比2010年增长60.8%;全省老区期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359.38万人,比2010年增长14%;占全省比重48.8%;全省老区期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06.17万人,比2010年增长74.4%;占全省比重46.6%,比2010年提升18.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