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1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建新综)男子李某暂住在仓山区建新镇上下店路一民房内。15日晚,老乡何某来李某家串门,两人吃起火锅。何某见都是素菜,便称要是能配一些荤菜口味会更好,李某立即前往附近的滨江丽景永辉超市“购买”。身无分文的李某为了不在老乡面前丢脸,将3包鸡翅(价值21元)与1包贡丸(价值5元)夹在腰带处并用外套遮盖,刚走出超市就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下。16日,李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
男子为招待老乡 上超市偷“菜”被行政拘留10日 -
福州10:50 18.03.2016 福建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