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法院:“三连冠”是如何炼成的
30.03.2016 11:16
本文来源: 法院
对话背景
自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以来,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持之以恒地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院上下戮力同心,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努力打造共同精神家园。该院先后荣获“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实现“三连冠”。
打造共同精神家园
法周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一些地方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对此,您是怎么认识的?
朱玲:2013年8月,习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鲜明指出,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
文明创建可以为推进审判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规范司法行为,增强法治定力,坚守法治原则,打造全院干警共同的精神家园。对此,我院历任领导班子都把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把创建责任目标列入考核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实施、广大干警积极参与的创建格局。与此同时,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和提升司法形象的重要载体,通过党组周例会、中心组学习和干警学习会、党组成员上党课以及“罗法讲坛”、专题讨论等方式,坚持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振奋起法院干警的精气神。
从“两张皮”到“两相宜”
法周刊:如何处理好知与行、虚与实之间的关系,防止审判工作、文明创建工作“两张皮”,确保二者两促进?
朱玲:我们从制度管理、作风建设入手,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维护文明司法良好形象。
以制度促规范。健全完善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行政管理等三大类47项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抓审判质效管理,建立每月案件审判质量跟踪督办、末位述职和审判质效“双通报”制度,强化对服判息诉、发回重审等影响司法公信的“八大率”指标节点监控,审限内结案率达99.2%。严格落实各项诉讼制度,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解决好“同案不同判”的问题,提高审判效能,促进司法文明。
以公开促规范。全面落实司法“六公开”,随机抽取52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陪审率达99.46%;举办“法院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庭审监督;在院公告栏和户外大型高清LED显示屏依法公开司法拍卖、开庭公告、庭审直播及法院重大活动等信息。开通法院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运用“互联网+”,2015年以来,庭审网络直播18场、网络拍卖等形式,实现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文书上网“三大公开”,裁判文书公开率达100%。
以廉洁促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干警制作警示卡,悬挂倡廉警句,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开展以查处“六难三案”、违反司法礼仪为主的审务督查、党组周巡查和“司法走转改”活动,坚决整治“四风”以及违反《廉政准则》、“五个严禁”“八项规定”等问题。今年以来,共组织日常检查78次,大督查8次,提出整改建议11条,召开队伍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2次,开展庭审廉政教育2场,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6414份,确保司法廉洁。
增强群众获得感
法周刊:前不久,福建高院对全省法院系统第八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作出部署,提出要把文明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服务群众、增进人民福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对此,你们是如何入手,确保责任“落地有声”?
朱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是我们系统内的“自娱自乐”,而是要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上。要始终将“为民”理念贯穿司法活动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努力打造文明、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品牌。
硬件更硬。我们把有限的办公经费用到“刀刃”上,改扩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飞竹、海滨两个人民法庭,在立案大厅设立公告显示屏、引导台,开辟来访群众接待室和休息室,配齐便民常备用品,从细节入手彰显司法文明。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首批合格单位,并率先在全市建成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全面完成审判法庭的科技法庭改造。
软件更优。为了让偏远地区群众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我们先后成立畲族巡回法庭、交通巡回法庭、海上渔排纠纷调处中心和全省首家医患纠纷巡回法庭,开展跨域受理、上门立案、巡回审判、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等服务,真正实现群众在“家门口”解决纠纷。此外,还将互联网思维运用到诉讼服务中,增设ITC自动服务系统,实现远程视频提讯、视频接访、网上立案、12368短信平台互动等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少误工。
机制更活。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难”“执行难”问题,实行专人立案接访和涉诉信访登记制度,坚持每月15号“院长联合接访日”以及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负责制,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确保我院涉诉信访总量保持在全省低位水平。不断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实现与金融、公安、车管、工商、国土、房管等单位的“点对点”网络对接查询,解决执行财产难找问题。全面实行网上拍卖,全方位公布失信被执行人,提升执行威慑力。深入开展“一打三反”专项行动,强化执行力度,对恶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严重行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予以严惩,保障合法债权及时实现。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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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016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