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

11.11.2015  17:34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及全国、省、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方便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律咨询,新罗区司法局在全区镇(街)建立援助站的基础上,在村(社区)全面建立法律援助点,并建立了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的主要任务:一是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协助镇(街)援助站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调解工作;三是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信息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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