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骗老人获刑 防范诈骗切莫贪
21.10.2015 09:06
本文来源: 法院
2014年9月9日至13日,多名被告人两、三人一伙分别到平潭县苏澳镇先进村、齐富村、钟门村、苏澳村、梧峰村、平原镇江楼村、白青乡玉堂村等多地,采用同样的欺骗手段,向当地村民发放宣传单,编造厂家将在当地连续8天举办广告推销会等谎言。2014年9月11日至12日上午,多名被告人先后在上述村庄的老人会等活动场地,使用音响设备宣传,现场销售物品,向当地村民分别推销药膏、洗发水、沐浴露、电风扇、不粘锅等物,并向购买物品的村民附赠优惠卡,承诺次日凭优惠卡退还购物款,引诱众多村民限量购买上述物品。次日上午,村民凭优惠卡领取了之前支付的购物款,被告人以此方式取得了村民信任。2014年9月13日上午,这些被告人先后又在上述村庄的老人会活动场地,以高于购入价二至三倍的价格向村民不限量推销高压锅、不粘锅、1度神灯节能灯,并继续销售此前未售出的剩余物品,同时以附赠优惠卡的方式谎称次日可凭卡退回全额款,引诱大量村民购买后连夜携款潜逃。
第二天,村民发现销售人员逃之夭夭,才恍然大悟。报案后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很快将这群诈骗人员抓捕归案。
平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起案件的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款项,诈骗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1710元、19100元和35550元,数额较大,均构成诈骗罪,根据各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和所起作用,最终几名被告人分获八个月到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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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015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