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纪检:忠诚履职淬火铸剑 让惩恶扬善利剑永不蒙尘

25.06.2018  15:12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培育新素质、塑造新形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五个确保”的要求,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党的十九大以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新使命,一刻不停歇地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忠诚履行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开创新局面。

   党建引领,铸就忠诚之魂

  党的十九大以来,省纪委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

  “省纪委常委会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贯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十九大结束后的第一次省纪委常委会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学新就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提出明确要求。随后,省纪委印发通知,就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了部署。

  在省纪委机关的带头示范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通过潜心学习、深入交流,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高了政治站位、统一了思想认识、进一步认清了职责定位,加深了对十九大精神深刻内涵的理解,“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要求,在巡视巡察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等工作中成立临时党支部,通过严格的组织生活,让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学思践悟,锤炼履职之能

  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还要有高强的业务本领。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学习为先,注重实践养成,着力解决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面临的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问题。

  今年初,市、县两级监委甫一成立,省纪委就下发通知,要求市、县纪委结合“四个一”活动(即市县纪委有关领导给学员上一次党课,集体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每人发放一套纪检监察业务书籍,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对检察院转隶干部等开展培训,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

  省纪委监委机关干部、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相继参加履职能力培训;全省221名市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监察法专题集中培训;省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大学习”活动……培训内容涵盖党的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强化担当,履行监督之责

  省、市、县三级监委成立后,监督范围扩大了,但履职不打折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持续释放正风反腐的强大力量。

  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1—4月,全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801人次。

  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1—4月,全省共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1576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506件;立案4068件,其中厅级干部案件6件、处级干部案件1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9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2人。

  查处基层“微腐败”被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涉黑腐败、移风易俗等专项治理作出具体部署,推动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

   严管厚爱,恪守干净之本

  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社会普遍关注的“谁来监督纪委监委”问题,省纪委监委积极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修订省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出台监委会工作规则,完善集体领导制度;按照交叉分管和回避的原则,明确4名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工作,各位常委、委员实行交叉编配、交叉协管,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加强监察体制改革业务运行制度建设,在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同时,规范监委各项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

  坚决清理“害群之马”。省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分析,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亮剑。十九大以来,全省共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使命在肩,步履不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表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整装待发,将忠诚履职、担当尽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记者 林蔚 通讯员 詹振卿)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