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市纪委通报7起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例
据福建省龙岩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龙岩市纪委18日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例。
1.新罗区雁石镇岩星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剑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问题。经查,王剑光在担任雁石镇岩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岩星居民住宅小区农民新村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新罗区纪委给予王剑光开除党籍处分。
2.永定县湖坑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聘用人员林定志违规收费、参与私分违规费用问题。经查,林定志在湖坑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工作期间,利用职便,在群众建房审批过程中,违规收取8户建房户规划建设费0.5万元;伙同他人收受部分建房户送的好处费0.14万元,其个人分得0.04万元;伙同他人将违规收取的建房户规划建设费、测绘费计1.96万元用于私分,其个人分得0.56万元。2014年5月,永定县纪委给予林定志开除党籍处分。
3.上杭县水利局副局长肖新民贪污、受贿问题。经查,肖新民在担任上杭县水利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便,在水利工程招投标代理、水利工程建设验收及工程资金下拨等业务中,收受工程老板或负责人为感谢其对工程建设或资金下拨过程的关照而送的人民币共计79.5万元;单独或伙同他人虚构、虚增工程量等方式侵吞公款5.2万余元。2014年11月,肖新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肖新民有期徒刑十二年。
4.武平县中堡镇田坑村原党支部书记高添荣侵犯公私财产问题。经查,2013年5月至2014年上半年,高添荣先后8次通过购买虚假的北京协和医院和中国医学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医疗发票到武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共计15.7万元。2014年7月19日高添荣被移送司法机关。
5.长汀县四都镇圭田村村主任谢旺根套取粮食直补资金,截留村集体耕地种粮补贴问题。经查,谢旺根利用协助政府申报、核实种粮面积的职务之便,个人虚增耕地面积21.7亩,套取国家种粮综合直补资金共计人民币1.06万元;另外,谢旺根将2011年至今的52亩村集体耕地种粮补贴计0.59万元予以截留,占为己有。长汀县纪委给予谢旺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非法所得。
6.连城县新泉镇莲华村村委会主任杨双万侵占村财问题。经查,杨双万利用项目建设和向上争取补助资金的职务便利,通过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侵占村财2.36万元。2014年10月28日,连城县纪委给予杨双万开除党籍处分。
7.漳平市新桥镇陈坑村党支部书记林金石、村主任林兴高等人非法占有教育化债资金问题。经查,林金石、林兴高伙同他人,在申报漳平市新桥镇陈坑村“普九”教育债务化解的过程中,通过虚报工程项目债务方式套取普九教育债务资金人民币6.70万元。2014年11月21日,漳平市纪委给予林金石、林兴高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林金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元;判处林兴高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000元。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换届工作纪律,维护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小吏大权、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完)
(张金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