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纪委通报五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典型问题

11.12.2016  02:07

  新华网福州12月9日电(连雨欣)据福州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信消息,日前,福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通报的五起典型问题为:

   罗源县霍口乡党委副书记张昌宝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2月10日(春节期间),张昌宝私自驾驶霍口乡政府闽A6W027公车前往松山镇岐头村集贸市场购物。罗源县纪委给予张昌宝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罗源县纪委分别给予霍口乡党委书记尤昌斌、纪委书记陈彦祎批评教育处理。

   晋安区宦溪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刘建雄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6月2日,刘建雄在上班途中,违规使用闽AGQ130公车为朋友黄某办理私事。晋安区纪委给予刘建雄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鼓楼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张勇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8月26日,张勇私自驾驶闽AW8573公车前往闽侯县白沙镇办理私事;2016年3月12日,张勇私自驾驶公车前往金牛山公园步栈道游玩; 4月3日,张勇私自驾驶公车前往台江区宝龙购物广场购物。鼓楼区监察局给予张勇行政警告处分。

   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违规租车问题。 2013年起,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租用甘蔗街道青岐村村民程某的私家车作为工作用车。2014年10月,闽侯县出台规范租车行为暂行规定后,该中心仍继续长期租用私人车辆作为工作用车。闽侯县纪委给予该中心原主任陈学仕党内警告处分。

   马尾区国土资源局驾驶员陈晓浩私车公养问题。 2016年2月,陈晓浩先后四次使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马尾区国土资源局给予陈晓浩辞退处理,并追缴油费952元。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马尾区纪委给予区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陈增荣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