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纪委通报三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01.04.2016  08:17

  福州新闻网4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刘君琳 通讯员 王爱浩)昨日,闽侯县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大湖乡珍山村经济合作社原主任李开宝挪用公款问题。经查,2014年至2015年,李开宝在担任大湖乡珍山村经济合作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保管该村防护工程款23.3387万元过程中,将其中21万元用于个人炒股。2015年9月,李开宝被免去大湖乡珍山村经济合作社主任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白沙镇白沙村村委委员刘必豪贪污问题。经查,2010年,刘必豪在配合京福铁路工程项目部征用白沙村土地及租用部分群众的土地作为弃渣场期间,利用工作之便,以其侄儿刘某某的名字虚报面积1.8亩,与其他群众一起造册上报,套取租金13500元。2015年9月,刘必豪受到留党察看2年处分。

  洋里乡岭兜村党支部书记张利名非法占有问题。经查,2011年下半年,张利名以自己名义把本不能列入造林及抚育补助的林某某种植的19亩山地列入补助对象上报,套取2011年至2014年上级下拨的造林和抚育补助款合计7106元,据为己有。2015年11月,张利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