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升级运行

28.07.2014  20:06

  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升级版,于7月23日正式上线。

  该平台由工商部门公示信息、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直和省直部门公示信息三部分组成,包括“工商部门信息公告”“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工商部门抽查信息公示与查询”“中直和省直部门公示信息查询”“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申报”“市场主体其他信息申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查询”八个模块。

  该平台升级运行,一是企业能够通过平台申报年度报告。全省40多万企业将从8月1日开始,登录平台填报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应公示的信息和自主选择公示的信息。

  二是工商部门公示掌握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动态发布全省170多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市场主体的重合同守信用信息、驰名著名商标信息、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的行政处罚案件等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信息。

  三是中直和省直部门共享、公示监管信息。省商务厅等15个许可审批事项较多、后续监管任务较重、信用管理社会影响较广的中直、省直部门通过平台公示相关信息。目前,省法院、环保厅、安监局、民政厅、邮政局已共享了失信被执行人、环保执法监管、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资假肢生产企业许可、快递企业许可等信息,其他单位也将陆续通过平台共享信息。

  四是方便公众一站式查询。平台与全国各省工商局网站实现链接,公众通过平台可以查询到全国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和信用信息。将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集中在一个平台公示,福建是全国首例,奠定了信用约束的数据基础。

  下一步,平台建设将继续朝着三个方面推进。

  一是全程电子监察,分清事中事后责任。将开通领办证照模块,其他部门往平台推送前置许可,工商部门从平台领办后续办照;工商部门往平台推送办照信息,后续监管许可部门从平台领办许可事项,为实现“先照后证”提供技术平台和业务流程,分清事中事后责任。

  二是运行“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模块。现阶段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明年未按规定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或者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是推行抽查监管。对来自公示平台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区域行业,制定抽查计划,重点对违法违规企业开展抽查监管。对已公示的年度报告,按比例主动抽查。将抽查结果在平台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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