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法院:女子隐瞒精神病史 未婚夫解除婚约索回彩礼
04.08.2014 20:44
本文来源: 法院
梁勇(化名)是仙游县人,2012年经人介绍后认识了同是仙游人的女子林燕(化名),不久就举行订婚仪式并支付了彩礼和聘金。然而订婚后,双方爆发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据梁勇所述,当梁勇与林燕相亲后不久就在外地上班了,对林燕的具体情况不甚了解,是在父母的催促下仓促与林燕订婚。订婚后,通过与林燕进一步相处后才发现林燕经常莫名吵闹、记忆力极差、有时行为惊奇,不像是正常人。不久后,梁勇意外获得林燕的精神病历,这才发现林燕原来早在三年前就已发生精神病,目前有复发迹象,至今仍靠药物控制。这个真相让梁勇如坠冰窟,与林燕的矛盾一发不可收拾,最后双方走上解除婚约的地步。
解除婚约后的梁勇仍心存委屈,认为林燕一家隐瞒林燕患有精神病疾病,导致婚约解除,存在严重过错,请求仙游法院判决林燕及家人返还订婚收取的财物。
林燕一家人则提供一份病历证明林燕的精神病已治愈,造成双方婚约解除的过程在于梁勇。
法院认为给付聘金等结婚彩礼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行为。梁勇与林燕虽按农村风俗进行订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林燕收取梁勇家支付的彩礼共计四万七千元(聘金一万元,六盘担人民币一万元,做女婿糖果钱人民币三千元,金器二两),现双方婚约解除,梁勇请求返还彩礼,可与支持,但由于双方生活时间不久,故酌定由林燕返还给梁勇人民币三万七千元。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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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4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