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粮办行〔2016〕70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6〕45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 认真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 。 局属企业要对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认真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并参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使用指南》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责任落实到班组、岗位,确保岗位员工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及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要督促下属企业参照上述要求做好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
二 、 持续推进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 今年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指导,严把评定标准,确保实现我省粮食系统应达标企事业单位100%评审达标。同时,各单位要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剖析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好的做法,进一步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和自主安全管理水平。
三 、 进一步加强粉尘涉爆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6〕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6〕27号)的要求,并结合今年7月7日至8日省局组织的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粉尘涉爆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狠抓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