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定向委培的通知
闽粮人〔2018〕33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近年来,各地粮食企业粮油储运与检验专业人员老龄化、断层现象比较严重。为适应现代粮油储运管理工作要求,按照《全国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省局所属职业学校—福建工贸学校(原福建省粮食学校)拟于2018年4月份(春季)和10月份(秋季)开办两期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定向委培,每期40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与课程
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课程:分析化学、储粮生物化学、谷物概论、粮食微生物学、储粮害虫与防治、粮油储藏学、粮油品质检验、仓库管理、物流运输与配送管理等。
二、报名条件、时间及学费
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人员;
时间:春季:2018年3月4日-3月31日;
秋季:2018年9月1日-9月30日;
学费:免学费(已享受过免费职业教育的除外)。
三、注意事项
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通知的精神认真组织调研,摸清现有仓储管理加工人员年龄构成和现状,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认真制定本地区粮油储运与检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选送一批有志于粮食储藏保管事业、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员参加委托培养。同时,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与委托培养学员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确保学员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联 系 人:林锦华 0591-83737884 13314920161
熊永刚 0591-87557422
传 真:0591-83711171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甘路319号福建工贸学校招生就业办
附件:1.定向委培申报表
附件:2.定向委培协议书样式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2月28日
附件1
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定向委培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申报时间 (春/秋季)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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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报送福建省粮食局人事处,报送时间:春季3月31日前,秋季9月30日前;
2.福建工贸学校联系人:林锦华,联系电话:0591-83737884,13314920161 传真:0591-8371117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申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定 向 委 培 协 议 书(样式)
甲方(委培单位):
乙方(委培生):
为充实甲方粮食企业专业人才队伍,适应现代管理工作要求,甲方选送乙方到福建工贸学校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学习,学制为壹年。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甲方负责联系福建工贸学校并出具介绍信等入学相关事宜。
2.乙方在校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乙方在学习期间,学校免除乙方学费,乙方的生活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学习期满结束后应取得毕业证书及粮油保管员或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资格证书。甲方凭乙方毕业证书及粮油保管员或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资格证书,经考核合格后与乙方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乙方工作地点为基层粮站仓储保管岗位或粮油检验员岗位。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单位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盖章): 市、 县(区)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