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控烟条例8月1日起施行 12类公共场所禁吸烟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讯 《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前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榕12类公共场所被确定为禁止吸烟区。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室内公共办公场所、会议厅(室)、办公厅等场所禁止吸烟。
条例施行在即,办公场所的禁烟控烟情况如何?记者昨暗访了福州市东部办公区(福州市直大多数单位集中在此办公),发现室内虽贴有禁烟标识,但仍不乏吸烟者。约40分钟,记者在楼内发现四起随意抽烟现象。市民表示,公务人员代表政府形象,在控烟中更应起带头表率作用。
一些公务员不知即将施行控烟条例
据悉,早在2013年年底,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即将施行的《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明确,12类公共场所被列为禁烟区,涵盖绝大部分室内场所。其中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室内公共办公场所、会议厅(室)、办事厅、礼(会)堂、食堂、电梯等属禁止吸烟区”,条例第十三条也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控制吸烟”。
不过昨日记者在福州市东部办公区采访时,多位公务员表示还不知道控烟条例即将施行。“在楼内倒是有看到一些禁烟的标识,但还真不知道福州完成了控烟立法。”一位公务员表示,自己是一位老烟民了,会马上了解一下条例具体内容,“如果是法律就得遵守,未来抽烟会更加注意。”
约40分钟 发现四起随意吸烟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挨栋楼挨楼层进行了走访调查。
15点25分,记者来到7号楼4层的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记者刚出电梯门,便看见一位中年男子坐在电梯旁的桌子后,边看报纸边抽烟。见有人到来,该男子迅速将夹着烟的手放至桌子底下。
15点30分,记者来到7号楼的5层。只见一名男子嘴上叼着香烟,快速地在楼道走过并走进该层的569房间,交代了一些事宜后,折身返回,但嘴上仍叼着香烟。569号房间的标识牌上,写着福州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
15点50分,记者来到办公区5号楼7层的福州市农业局。楼道里,记者听到有打火机响起的声音。循声而去,记者在男厕所里看到一名男子正在吸烟。从厕所出来后,该男子转向开水房,打了一壶开水后离开。此时,其手中的香烟仍没熄灭。
16点05分,在办公区3号楼多功能会议中心前,记者看到,正值会议休息时间,四名男子在会议室外的大厅里围在一起抽烟,不时吐出烟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东部办公区楼道的多数垃圾桶上都有烟蒂残留,且设在电梯旁的垃圾桶上的烟蒂较多。经观察,办公区的楼道内均标有“禁止吸烟”的标识。一些办公楼层还在电梯口用大幅牌子,提醒“办公区域·禁止吸烟”,但记者在旁边的垃圾桶上也能看到残留的烟蒂。
办公室内吸烟物业难劝导
随后,记者来到东部办公区物业服务中心。该中心隶属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公司。该中心人事行政部一陈姓相关负责人接待了记者。
是否有管理办公区内的吸烟现象?就这一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办公室内的吸烟情况,物业无力劝管。若办公区走道及公共区域内有随意吸烟现象,巡楼的物业人员会进行劝导。同时,她表示,办公区内已贴有不少禁烟标识。条例施行后,或考虑增设标识。
禁烟控烟的同时 也该设立吸烟区
昨日到东部办公区办事的市民陈小姐表示,公务人员的一言一行是政府形象的缩影,杜绝在公共场所中吸烟,有利于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自己非常支持。
条例即将施行,也有烟民打算戒烟。福州市一位科级干部李先生告诉记者,中央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控烟,现在法规又施行在即,自己准备利用这个机会,把烟给戒了,“有这种想法的人还是挺多的,其实这也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健康好。”
在采访中,也有多位老烟民向记者大吐苦水,“我们都是十几年的老烟民了,不是说戒就能戒的,这有堵也得有疏吧。”烟民老张就表示,自己支持公共场所内控烟,但是也希望在公共场所内设置专属的吸烟区,这样各方都能接受,法规才可能得到真正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