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系统全面开展《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宣贯和“一品一码”粮食追溯管理系统操作培训工作
2018年2月7日,福建省粮食系统《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宣贯会在福州召开,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粮食局分管局长和县市代表参加会议。会上,省粮食局赖应辉副局长作动员讲话,省法制办专家对《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进行解读,软件开发单位技术人员开展“一品一码”粮食追溯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工作事关百姓生活,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200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任省长时,创造性提出并大力推动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省委、省政府连续17年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是迄今为止全省延续时间最长的为民办实事项目。2017年省政府又提出开展“食品安全放心省”建设,提出开展“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保障食品质量安全。2017年12月29日省政府以189号令发布《福建省食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对我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进行规范,同时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各级粮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意义,要从制度上、组织上、人力上为粮食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保障,齐心协力,抓好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工作。
会议强调,《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涉及粮食收购、仓储、加工、运输经营、转化各个环节,形成信息链条,每个企业执行信息上传的情况将直接影响到追溯系统最终的实现。各地要按照2018年2月底的时间节点落实宣贯工作,倒排时间表,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追溯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并建立分级培训机制,以监管工作人员、粮食收储、加工、运输生产经营者为对象,全面开展《追溯管理办法》宣贯和粮食追溯管理系统操作培训,将《追溯管理办法》宣贯到每一家粮食经营企业,让企业充分认识到按规定上传相关追溯信息,让消费者有知情权、选择权是每个企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使企业更积极主动地配合各级粮食粮食行政部门共同做好追溯工作。
会议要求,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与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的对接,负责组织涉粮企业有关数据的推送;涉粮企业应按规定负责将原粮、政策性用粮在出库前赋予追溯码,并及时向信息管理平台上传相关数据。 二是做好数据上传。 在全覆盖培训的基础上,要周密部署、动员,组织辖区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及时向测试平台上传相关数据。检验平台运行的可靠性,要做到应上尽上,不得漏报瞒报。三 是开展监督检查。 涉粮企业向管理平台报送质量追溯信息是《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粮食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加强对涉粮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的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其信用档案,对违反规定的,依法查处;同时要加强对下级粮食部门履责情况的检查督促,对未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将予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