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将修改立法条例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28.10.2015  08:47

  福州新闻网10月2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昨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分组审议。

  为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新时期立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根据今年三月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市人大常委会从我市地方立法实际出发,适时启动了立法条例的修改工作。为与立法法、省立法条例等上位法的新规定新要求保持一致,草案在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规章备案审查方面作修改,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后,提交明年初召开的市人代会审议表决,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施行,为规范和完善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