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住建局房管科科长 收受购物卡被党内严重警告

30.09.2016  17:36

  海峡网9月30日讯(海都记者 陈锟) 记者昨日获悉,福清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2013年9月之前,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倪时清违反有关规定,多次驾驶越野车闽AF7550处理事务,被党内严重警告。

  2014年间,江镜镇党委组织委员陈章寿、江镜镇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吴游峰、江镜镇企业服务中心干事何晓东分别收受了市景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施雪玉送的5000元钱,并在该公司工程款结算拨付等方面给予方便。3人被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案款。

  2013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市住建局房管科科长陈乃秋均收受了福建海峡银行福清支行原行长林建明送的7张面值500元的购物卡,并由陈乃秋分发给科室的工作人员。市纪委给予林建明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陈乃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没收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