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开展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

16.03.2015  12:04

3月10日,农业部在湖北省襄阳市启动11个省份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会议强调,行动要突出重点区域,采取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的硬措施,坚决遏制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种子流入市场,斩断制假售假产业链。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农业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种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在部分省际交界地区种子市场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等问题十分突出,不仅损害了农民利益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也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了风险。如果这些区域性种子市场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不仅严重制约种业自主创新,更会影响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会议要求,湖北、河南、安徽等省要迅速行动起来,出实招、重实效,抓紧开展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全力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加强品种清理整顿。 将相同生态区的省际交界地带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开展品种摸底清查,迅速摸清重点区域内适宜品种的种植情况,创新品种审定管理机制,加快对优良品种的引种和审定进度。在购种季节加强宣传引导,以省为单位公布适宜本地种植的审定品种目录,以县为单位发布适宜本地种植的审定品种信息。

   严格种子市场监管。 对于重点监管区域,全面启动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清查重点区域内所有市场、门店及销售品种,严防未审先推、套牌侵权、来路不明的非法种子入市下田。对列入监管黑名单的企业、门店和市场,要紧盯不放,一旦获得制假售假的违法证据,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严查大案要案。 加强部门和跨区联合执法,加大对种子大要案的查处,并以大要案为突破口追查并捣毁制假售假产业链。各级农业部门要定期通报曝光本辖区的种子大要案件,实现案件查办信息及时公开,坚决杜绝有案不查、大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对不法分子的威慑。

   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建立品种身份标识制度,推动品种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可追溯试点范围,推行种子委托经营,探索解决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等市场乱象的治本之策。

   落实属地主体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培训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改善检测条件和执法装备,保障工作经费,加强种子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建立行政纪检问责机制,对执法机构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包庇、纵容制假售假的,进行党纪政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