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反渎局长按区检察院副职规格和条件配备

06.11.2014  21:49

 

  福建检察网11月6日讯(黄海珊)日前,秀屿区委书记厉云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秀屿区检察院吴丽仙检察长所作的《反渎职侵权工作汇报》,并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秀屿区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给予肯定。
  会议作出一个重要决定,同意对秀屿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按照区检察院副职规格和条件配备,具体职数核定事项由检察院报区委编委会研究。  
  区委常委会要求全区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惩治和预防反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在推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方面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要重视干部培养。坚持把干部能力的培养和保护爱护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重视预防干部渎职犯罪,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探索利用法律手段提醒教育有渎职苗头的干部,使干部得到成长,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三是要支持检察工作。大力支持区检察院有效行使反渎工作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中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