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探索“弹性离校”“错峰放学”模式 为中小学生减负

11.07.2019  10:21

  改革完善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近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简称“减负三十条”),对我省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提出要求。通知明确,我省将统筹学生课后服务需求,探索“弹性离校”“错峰放学”模式。

  今后,我省将改革完善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突出五育并举,建立健全相互衔接的区域、学校、教师、学生评价体系,督促指导学校落实教学常规,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强化“零起点”教学,更加重视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整体提高教育质量。

  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治理成果,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自律,强化依法依规办学,坚决杜绝“提前教学”“超纲教学”等违规行为,回归育人本源,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大力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机制,统筹学生课后服务需求,探索“弹性离校”“错峰放学”模式。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采取财政补贴、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为有关学校、工作人员提供经费支持,保障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有序规范开展,解决家长接送孩子实际困难,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各地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指导支持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1场家长会、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举行1次家长开放日活动、发出致家长一封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记者 许含宇)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