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四式”检查法促企业安全

01.04.2016  14:42
         福鼎市“四式”检查法促企业安全。     

      一是实施“说理式”检查。利用QQ群、微信、安全简报、条幅等媒介,重点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的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责任、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和责任追究条款,宣传《职业病防治法》中企业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对车间操作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查验安全台帐等方式,深入查找企业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存在的问题,共商解决措施,促进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是推行“警示式”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属地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要求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监工作人员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尚未构成行政处罚的轻微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告知警示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是倡导“预防式”检查。结合辖区内实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对危化品和高危企业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摸底分析,研究对策,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深刻吸取各大事故教训,2016年将继续开展集中检查、专项排查、明查暗访等措施查处部分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

        四是创建“服务式”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引导规上企业和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多渠道“培育”本企业安全讲师,提高企业自身安全培训力量和能力,提升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不断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以及如何做更能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福鼎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