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

23.05.2014  02:04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2日从市检察院获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了一批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其中,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记集体一等功。这是该院今年继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之后,获得的又一项全国性荣誉。

  (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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