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8.12.2016 21:34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12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日前,福清市纪委就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2009年9月,福清公交公司议定每月给公司管理人员发放定量加油卡。2015年6月,林家辉转任该公司经理后,仍延续该做法。其间,历任财务科科长林传兵、陈琳均以支付燃油费名义出账。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福清市公交公司共发放加油卡价值517178.36元,其中,林传兵领取加油卡价值16907.8元;林家辉、陈琳未领取加油卡。2016年10月18日,福清市纪委给予林传兵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项;给予陈琳党内警告处分;福清市监察局给予林家辉行政警告处分。
福清市江阴镇赤厝村党支部书记严利等人违规提供和接受有偿陪侍服务等问题。2015年8月的一天,江阴镇赤厝村新任党支部书记严利为庆祝其顺利当选,自费邀请江阴镇文教中心主任俞盛、赤厝村原党支部书记严章祥等人到酒楼吃饭、KTV场所娱乐,并提供有偿陪侍服务。2016年10月31日,福清市纪委给予严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俞盛、严章祥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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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2016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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