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农民承诺投资3年回报200% 集资诈骗2.1亿元
27.10.2015 10:28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10月27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鸿星)福清农民俞某武虚构众多投资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当地数十人集资诈骗2.1亿多元。日前,福清市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
从2009年8月开始,俞某武和儿子(另案处理)以虚构的“澳大利亚雄懿天诚公司”在澳大利亚投资铁矿和购买轮船,以及在齐齐哈尔市、常州市、成都市、甘肃省庆阳等地投资铁矿、煤矿、房地产、高速公路等项目为名,向被害人俞甲、薛某勇、俞乙等33人非法集资3.7亿余元。
其中,2011年初,俞某武及其儿子先后两次在福州召开会议。俞某武假称受“雄懿集团”董事长委托召开会议,并向投资者承诺3年可得到投资额200%的回报,从而募集了众多资金。
据受害者之一的薛某勇介绍,从2009年起,他陆续投资数千万元给俞某武。这些资金中有一半以上都是其亲友的。俞某武每次讲到投资项目时,都会吹嘘项目很好,回本很快,肯定会挣钱。他和俞某武是多年的朋友,前面几次投资项目确实挣到了钱。直到前两年的一天,俞某武突然宣布自己破产了,薛某勇才想到,有些投资项目可能是虚设的。
据办案机关事后查明,俞某武及其儿子并未按宣称的将募集款项投入到铁矿、房地产、轮船等项目中,而是用于购买股票、期货,造成大量资金亏损。至案发时,他们使用POS机等消费3400多万元,被害人俞甲、薛某勇、王甲等人仅收回投资款1.6亿余元。
福清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俞某武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2.1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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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2015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