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方打响“剑盾”行动第一枪

09.07.2014  13:51
7月3日至5日,福建警方在全省开展“剑盾1号”集中统一行动。这是福建省公安厅6月份以来部署开展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剑盾”行动的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 全省各地公安机关明确责任分工,迅速作出部署并展开行动。此次“剑盾1号”集中统一行动以清查清缴为主题,重点清查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等流动人口聚集部位,歌舞娱乐、桑拿洗浴、宾馆网吧、游艺电玩等容易滋生黄丑问题的行业场所,以及涉枪涉爆重点村庄、厂矿企业等等;集中清缴了私制、私藏、寄递的危爆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器具、非法出版物、宗教服饰标志和淫秽物品等。统一行动期间,其中,福州共出动警力1.2万人次,清查行业场所2.8万家,清缴各类枪支22支、子弹357发、管制刀具207把,抓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72名、各类逃犯46名。厦门共出动警力8千余人次,清查行业场所1.2万家,收缴枪支1支、子弹12发、管制刀具159把,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599名、各类逃犯14名。 统一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上下联动,密切合作。各地坚持综合用警、集约用警,打破部门警种界限,科学组织使用警力,真正做到全警动员、全警参战,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放到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形成强大震慑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每天安排不少于30%的机关警力支援基层一线,县级公安机关加强了警力的统筹使用,以派出所为单位,根据辖区治安复杂情况划分若干“任务网格”,将派出所、业务警种部门、机关警力以及协辅警合理编排进“任务网格”,实行“区域包干、任务包干、责任包干”,确保了辖区清查清缴工作的全覆盖。 行动期间,省厅领导还分头深入挂钩联系点检查督导,并组织由省厅领导分管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组,会同省厅驻各地督导组,以县级公安机关为单位,采取面上检查与点上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检查督导。各地警务督察部门开展现场督察,确保警令畅通,全力推动集中统一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据悉,福建警方从6月即着手研究部署 “剑盾”行动,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全省性集中统一行动,以“清查清缴、严打严防、扫黄扫丑、整治整改”为主要内容,并将根据工作进展和治安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行动重点。行动期间,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同时采取了有奖举报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