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省高级统计师评审委员库委员征集调整工作的通知
闽统职称〔2014〕4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统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加强我省高级统计师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进一步规范评委选拔程序,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结构,提高入库委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闽人发〔2002〕115号)的精神,决定开展高级统计师评审委员库委员征集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入库评委条件
(一)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从事统计工作或统计相关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获得高级统计师或相关专业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本次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其中男性委员要求1958年6月30日后出生,女性委员要求1961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推荐入库评委程序
凡具备上述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择优推荐作为福建省高级统计师评审委员库人选,并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推荐表》一式两份,经设区的市或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于2014年 1 0月15日前分别寄送省统计局人事处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职改办)。各设区市和各高等院校推荐2—3名人选,其他单位1—2名人选。
三、评委库实行动态管理
(一)福建省高级统计师评审委员库委员实行滚动式管理,委员征集调整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于违反评审工作纪律、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省统计局人事处将及时汇总上报省职改办进行调整。
(二)为及时征集调整福建省高级统计师评审委员库委员,更新已推荐的评委个人信息,请各有关单位于每年10月底前,把符合评委推荐条件的人选和已推荐评委的个人信息(如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或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等)变化情况,按上述程序上报。
(三)联系方式:省统计局人事处联系人:黄光泰,联系电话:(0591)88019233,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96号鑫满大厦,邮政编码:350003;省人社厅事业处联系人:吴羽炫,联系电话:(0591)87857057,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1.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推荐表
2.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花名册
福建省统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评委库名 | 高级统计师 | 专业组名 | 统计 | 委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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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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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参加工作年月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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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及学位 |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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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及学位 |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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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 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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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资格 |
| 获得时间 |
| 聘任时间 |
| 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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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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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 住宅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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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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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学术团体职务 |
| 参加过何类何级评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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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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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事 本 专 业 所 获 奖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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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设 区 市 ︵ 厅 局 ︶ 职 改 办 审 核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组 建 评 委 库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 职 改 办 审 批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何年何月毕业于 何校何专业 | 任职资格及 取得时间 | 行政 职务 | 现从事专业工作 | 专业组名 | 电话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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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属主任委员请在备注栏中写明。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