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财政积极支持创业大本营建设
26.07.2016 14:37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为支持大中专生创业创新,我省日前进一步完善了创业大本营建设省级财政补助政策。
补助政策要求,创业大本营中,从事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大中专院校生(含技工院校以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创业项目应占80%以上。
符合条件的,省级财政将对吸收20户以上创业主体的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按不超过100万、50万元两档给予补助;对从事互联网创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农村创业园,按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两档给予补助;对吸引10个以上创业项目的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按20万元、10万元两档给予补助。(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编辑:陈丹妮】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26.07.2016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