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解读《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

18.11.2015  18:16

  福州新闻网11月17日讯(记者 王礼林)17日,省政府正式发布了《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为促进各方对《建设方案》的了解,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还特别就《建设方案》从专业角度作了深度解读。以下为答记者问内容:

  问:我省制定《建设方案》有何背景?

  答:2013年9月和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在国际社会得到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2015年3月,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多次组织研究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以来,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外办、商务厅等部门以及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研究制定了《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后,由省政府授权省发改委、外办、商务厅联合发布,进一步明确“海丝”核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问:福建省建设“海丝”核心区的功能定位是什么?

  答:作为“海丝”核心区,福建省将努力在互联互通、经贸合作、体制创新、人文交流等领域发挥引领、示范、聚集、辐射作用,重点打造四个方面的功能定位:一是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互联互通建设的重要枢纽,构建以福建港口城市为海上合作战略支点、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安全高效便捷的海陆空运输通道网络;二是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争取在拓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业、贸易、投资合作领域方面率先突破,形成早期收获成果;三是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域,以加快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建立和完善对外交流合作机制;四是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人文交流的重要纽带,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