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森林公安局案卷柜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01.11.2016 00:0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装订在报价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报价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5.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6.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8日9:30: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福建省森林公安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11月8日9:30:0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福建省森林公安局。
8.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森林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福建省森林公安局 联系人姓名:陈信程 联系电话:0591-86295002 福建省森林公安局
2016年10月31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1.11.2016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