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检察机关第二轮巡视工作再次启动

22.05.2015  22:13
福建省检察机关第二轮巡视工作再次启动 2015-05-22   发布:贺华锋  福建检察





福建省检察机关第二轮巡视工作再次启动 即日起至7月下旬巡视莆田、宁德两市检察院



福建检察网5月22日讯(蔡朝阳) 5月21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对莆田、宁德两个地市级检察院的巡视工作。据悉,这是我省检察机关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工作规定,部署开展的第二轮第二批巡视工作。


巡视内容


这次巡视从5月下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或暗访、组织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列席相关会议、查阅有关资料、接受信访等形式,重点对两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落实中央和上级指示、决定和部署,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情况进行巡视,并对两市检察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物开支,以及领导干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情况开展专项巡查。


巡视回顾

根据中央、高检院关于巡视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从2007年开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开始对设区市检察院进行巡视,并于2009年完成对设区检察院的第一轮巡视。第二轮巡视2013年开展,已完成对福州、漳州两个设区市检察院的巡视工作。本次巡视是第二轮第二批,重点对莆田、宁德两个设区市检察院进行全面巡视。



福建人民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何泽中检察长对这次巡视工作十分重视,在昨天召开的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专门就做好巡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

要思想重视:

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学深学透中央、省委和高检院有关精神,以及省院巡视实施方案,以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巡视工作,不辜负院党组的信任。


2

要认真负责:

牢固树立“应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报告是渎职”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个着力”,从如何履职用好检察权、检察工作特点、领导干部社会交往特别是八小时外行为等方面出发,全面了解情况,认真查找问题,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3

要注意方法:

在运用好现行中好的方法同时,结合去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从中听取反映,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


4

要严格要求:

巡视工作是发现问题、查找问题的,不能自己留下问题。巡视工作人员要严守巡视工作纪律和有关制度规定,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廉洁自律,遵守保密纪律。



当天,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朱隽也在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就有关具体事项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