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20152215号提案答复的函
21.05.2015 14:1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建议》(2015215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提案答复工作,事前组织相关人员赴南平、三明、泉州等地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就森林生态文化建设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森林生态文化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省各级林业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2号)精神,以发展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为中心,加大造林绿化美化力度,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森林生态保护,发展绿色产业,促进林农增收,林业建设成效明显。据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省森林覆盖率达65.95%。同时,充分发挥森林生态优势,积极开展森林文化探索和研究,搭建森林文化活动载体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森林生态文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一)森林生态文化载体建设扎实推进。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目前,我省拥有林业自然保护区86处,其中国家级13处、省级20处、保护小区3300多处,保护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的6.8%。武夷山等6个自然保护区被列为“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教育基地”、“中国林业科普教育基地”,闽江源等25个自然保护区被列为“福建省科普教育基地”、“福建省保护母亲河生态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二是加强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全省已有国家森林公园30处、省级森林公园127处,我省首创的森林旅游品牌“森林人家”在全国推广,目前全省已有“森林人家”396户,其中星级“森林人家”示范点达155户。三是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007年,莆田湄洲岛被评为我国第一个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近年来,福建灵石山国家森林公园等6家单位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厦门大学等30家单位被评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四是创建生态文化村、生态文化企业。创建全国生态文化村10个,创建省级生态文化村51个、省级生态文化示范企业32家。五是创建森林城市。组织开展“森林城(镇)”创建活动,已评选出25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厦门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六是创建森林生态文化馆。在南平武夷新区筹建武夷山森林生态博物院。永安市创建全省首个生态文明建设馆,采用声、光、电技术,深入浅出地向参观者讲述几千年来人类与森林和谐发展的脉络。七是开展“树王”评选活动。2013年开始启动福建“树王”评选活动,目前已评选出20个树种的“树王”,并挂牌保护。今年已启动第三批“树王”评选活动。
(二)加强森林生态文化建设宣传。一是新闻媒体宣传面广。基本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章、网络有反映”,形成舆论宣传全覆盖,其中CCTV、《人民日报》《福建日报》《中国绿色时报》《香港文汇报》《香港商报》、省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东南网、省广播电台等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已成为福建森林生态文化主要宣传阵地。今年初,CCTV1《新闻联播》栏目头条播出《共建绿水青山 共享生态福利》,介绍我省培育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建设的成效。我厅还在《福建日报》开辟《森林与生态》专栏,刊发20篇普及性强的森林生态文章,并汇编成册印发全省,有力宣传了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增强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森林生态文化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多年来,我厅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中国·福建首届观鸟博览会”“海峡两岸(德化)首届生物多样性与森林保护文化暨中国第三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建设研讨会”“中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等平台,大力开展森林生态文化宣传活动,特别是2012年福建省首届生态文化高峰论坛召开,掀起了生态文化宣传高潮。三是森林生态文化创作有序开展。2011年,我厅成立“福建森林文化丛书”编委会,组织开展森林文化调研和丛书编辑工作,目前已出版发行《福建花文化》等森林文化丛书4部,今年将出版《福建树种文化》。同时,通过举办书法、美术、摄影等活动,如“戴云山采风”摄影展、迎春书画摄影展等,加强森林生态文化宣传。
(三)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文化产业。一是竹木文化产业比较繁荣。饱含文化韵味的竹工艺、竹建筑、竹文房、竹园林、古典红木家具等艺术精品,丰富了竹木文化艺术宝库,竹木文化已成为我省生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瓯、永安、沙县、顺昌、武夷山、尤溪等县(市)被评为“中国竹子之乡”。永安市投资32亿元建设“竹天下”,打造竹文化旅游产业园。福建味家集团投资2000万元在邵武市建立竹文化博物馆。仙游县获得“中国古典工艺家具之都”,并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红木古典家具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称号等,形成了具有我省特色的竹木文化产业。二是花文化产业蓬勃发展。近年来,省政府先后印发实施《花卉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关于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意见》等,对花卉产业进行结构调整,扶持一批有竞争力的特色产品、拳头产品,力争形成“一地一品”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生产格局。2012年、2013年、2014年全省花卉产值分别为259.8亿元、350.61亿元、422.40亿元,3年上了3个台阶,成绩瞩目。三是森林旅游文化产业方兴未艾。2014年,全省森林公园投入建设资金7.6亿元,接待游客2295万人次,直接旅游收入达13.2亿元;全省“森林人家”接待人数1444万多人次,收入达9.8亿元,全省森林旅游产值超过100亿元。 四是林下经济产业异军突起。我省林下经济起步早、模式多、措施实、成效好,养土鸡、种草药、拾红菇、收蜂蜜、建“森林人家”,林下成了林农眼里的“聚宝盆”。2013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决定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发展林下经济,市、县(区)财政也应安排资金予以扶持的政策。实际上,省财政补助资金2013年达5900万元、2014年达7000万元,使全省掀起了发展林下经济热潮。去年,我厅与香港文汇报合作,组织林下经济企业、大户赴香港参加美食节,积极推介我省林下经济产品。林下经济的发展,既保护了森林生态资源,又促进了林农增收,为实现“百姓富、生态美”“不砍树也致富”的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加强森林生态文化制度建设。一是建立森林生态文化机构。近年来,成立了由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教育厅和共青团福建省委联合组成的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工作办公室挂靠在省林业厅,组织开展省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管理工作。成立了福建省生态文化协会,挂靠在福州植物园,组织开展生态文化高峰论坛,省级生态文化村、生态文化企业评选等工作。成立了“福建森林文化丛书”编委会,组织开展森林文化的挖掘和创作。二是建立健全监管措施。省林业厅、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共同印发《关于开展“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完善评价标准和管理制度;省生态文化协会按照《福建省生态文化协会章程》开展系列活动,宣扬生态文化理念,普及生态文化知识。三是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我省在全国率先对各县(市、区)开展林业“双增”目标年度考核,将森林覆盖率作为各地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激励资金的重要指标,并建立起森林资源保护问责机制,对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在全国率先实施江河下游补上游生态补偿政策,率先开征森林资源补偿费,率先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三沿一环”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强制性保护。
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正如您所提到的我省生态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样,我省森林生态文化建设也存在缺乏资金投入、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积极挖掘我省丰富的森林生态文化资源,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一)认真编制“十三五”森林生态文化建设规划。按照《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课题调研的通知》要求,组织调研组深入各地开展森林生态文化调研,掌握全省森林生态文化建设现状、成效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广泛征求各地“十三五”期间森林生态文化建设项目,组织相关专家认真编制“十三五”森林生态文化建设内容,纳入“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二)夯实森林生态文化载体建设。一是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管理。继续开展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今年将评选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并开展基地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生态教育功能。积极组织推荐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评选对象。二是开展省级生态文化村、生态文化企业创建管理。三是建设和完善一批独具特色的森林宣教中心、湿地宣教中心、自然保护区访客中心等生态文化设施。四是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每年评选6个省级生态文明城市,并配合有关地区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五是配合南平市政府推进武夷山森林生态博物院筹建工作。
(三)强化森林生态文化宣传教育。一要加强森林生态文化载体示范窗口作用。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教育的活动,如夏令营、乡土教育等。二要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声像媒体作用,加强与CCTV7《绿色时空》等重要栏目沟通与联系,拍摄播出我省特色生态文化产业专题,扩大宣传面。强化平面媒体宣传效果,如邀请《人民日报》《福建日报》《中国绿色时报》等记者到基层采访,深入报道我省森林生态文化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平台宣传森林生态文化知识,如借助“6.18”、“9.8”、林博会、花博会、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日等平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三要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加强与人民网、新华网、东南网、央视网等联系,并充分发挥各级林业部门的门户网站优势,大力宣传我省森林生态文化。
(四)加强森林生态文化资源保护挖掘。一是开展森林生态文化创作。继续开展森林文化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和文稿整理等工作,编著出版福建森林文化丛书;充分发挥机关工会摄影、书法等兴趣小组作用,举办系列文学、书法、美术、摄影等生态文化活动。二是开展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借助“福建树王”评选等活动,充分挖掘城乡古树名木珍贵资源,每年继续评选10个树种的“福建树王”,出版发行《福建树王》系列画册。三是打造一批生态文化创意园。在永安、邵武等地,以竹木等特色森林生态文化元素为主体,打造集生态、文化、休闲、商贸、教育、科研、度假、居住和旅游为一体生态文化创意园。四是加强重要生态文化遗产地保护。以森林、湿地等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通过加强建设林业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措施,搭建形式多样的森林生态文化保护平台。五是提升现有森林生态文化载体功能。对森林博物馆、宣教馆等森林生态文化场所进行维护、修缮、提升,容入现代科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类型丰富的生态文化载体,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内涵。
(五)建立森林生态文化保障机制。一是建立资金保障机制。认真编制好福建省林业“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争取将森林生态文化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部门预算。二是健全法制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等与生态文化有关的立法工作,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为生态文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地方政府森林“双增”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评价指标》等生态文化载体创建管理考核体系;完成全省生态红线划定,建立健全管控机制,有效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主要物种等。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则生
联 系 人:张怡(厅办公室科员)
联系电话:0591-88608219,18259133818
福建省林业厅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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